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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一章 往事 (第1/2页)
时间是倒回到2007年10月,沈临还是天宇力捧的快男十三强选手之一。 而且他还是这些人的好‘兄弟’,毕竟他年龄最小而且是天宇力捧的歌手之一! “临子,你说你好好的畅销书作家不当,跟我们这帮人叫什么劲?” 蜀都站巡演结束,浑身疲惫的沈临还有余浩明两人坐在酒店的沙发上随意瞎聊着。 “谁让我女朋友喜欢看到我在舞台上呢!” 沈临乐呵呵说了一句。 彩灯一样的情侣表情立刻让余浩明不爽了! “我可告诉你了,咱们公司不允许歌手私下谈恋爱,免得被粉丝发现,影响人气!” “不怕,我这是单恋,她还不知道呢!” “哟!暗恋都能让你玩出花!告诉哥,她是谁?” “你也认识,就是那个新版《神雕侠侣》里的演员!” “刘…刘亦非?” “滚!我倒是想,有可能吗?” “估计也没戏,难道是孔林?” “我有那么重口味吗?明告诉你吧,她叫杨蜜!” …… 2008年6月的凌晨,沈临正在租的房子里写稿子,很突兀的,手机响了,随手拿过来,是余浩明。 “说,有什么事。” 沈临的语气有些冷淡,甚至有些漠然。 这段时间,沈临跟整个天宇的人闹得很僵。 第一,他不愿意给其他人写歌;第二,他也不愿意按照公司的规定出歌。 既然你这么吊,公司对他也就不闻不问,基本上算是放弃他了。 沈临也不在意,单是《盗墓笔记》这一个系列,就足够他一辈子吃喝不愁了! 与此同时,跟公司的一些‘兄弟’慢慢的也就越走越远。 甚至还跟余浩明吵了一架,因为《天天向上》的事。 涵哥很欣赏沈临,沈临也挺愿意到《天天向上》露个脸,但天宇方面主推的是余浩明。 如果余浩明能好好说话,沈临本身也不是很想做综艺节目的主持人,可这家伙直接找到沈临让他把录制《天天向上》的机会让给自己。 给出的理由很强大‘你都会写书了,干嘛还跟他抢一个综艺?’ 这就跟你有钱,我找你借钱,你不借就是犯罪一样! 沈临可不会惯着他,直接赏了他两耳光。 俞浩明也急眼了,居然想反手! 他哪是沈临的对手,随手拿起旁边的板凳,差点没把他砸死! 可惜,天宇方面对余浩明算得上绝对的力挺,直接越过王涵,余浩明空降到了《天天向上》。 讲真,如果沈临真的想争那个主持人的位置,他会争不过余浩明? 跟小爷装逼,没打个半身不遂就已经算沈临很有仁慈之心了! 所以,态度能好也就怪了! “嘿嘿,你上下QQ,我给你看张照片!” 俞浩明不仅没有生气,反倒乐呵呵笑了出来,然后,发过来一张图片! 是一张酒店的床照,俞浩明赤裸着上半身,关键他旁边睡着杨蜜! 摆明了,两个人之前做过! 艹! 沈临直接把电脑砸了。 后来的事情,大家都知道了。 沈临很不爽,打个飞机直接飞到了美国。 先是各种嗨皮,流连于夜店之类的场所,后来才开始写东西,想着能打入好莱坞。,证明下自己的能力! 总之,余浩明这个人算是沈临的情敌了。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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